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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孩子踏着心灵的阶梯,让教师做导师——做一个“导而弗牵”导师
0 admin 发表时间:2017年04月25日

针对我校张柏祥校长提出的“宽而有制、从容以和”的办学理念和“尊重差异、发展个性、办出特色、提高质量”的办学宗旨,上海新纪元(重庆)学校初中部部长朱尚安把“导师制”引入课堂内外,在师生之间建立了一种“导学”关系。导师制 (5).jpg

“导师制”是一种教育制度,与学分制、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。“导师制”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。导师要关注学生的上课表现、作业完成与辅导、更有文明礼仪与生活起居等。

导师予以德商、情商、智商的引导,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、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、有个性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,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。导师制从“人本”的角度,让教师明了育人的责与权,使教师在从事教育、教学、教研以外,对学生进行思想、学习、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作为其工作的补充,更能丰富学生的个体,让学生成为一个立体的孩子,而不仅仅是单一的学习个体或是成绩个体。多元的发展才是世界的丰富。

以学校为整体,以班级为单位,以个体为核心,导师制让学生自我反省,自我励志,自我总结,促进孩子的成长,促成学校的特色,促使教师的关注,促动家校的互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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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导师制”区别于其他人才培养方式的几个主要特点:

一、导而弗牵是本质。

导师只是一个引路人,让孩子心中有一盏明灯,而不是牵着孩子的手;导师只是一个摆渡人,让孩子从此岸渡至彼岸,期间少不了波澜与激流。

二、关注的不仅是成绩,更多的是成长。

在孩子的学习与生活,甚至与教师之间,还有可能面对人际方面的困惑,或者对班级氛围和班级文化的理解与溶入产生一些问题。这些个人问题无法通过上课方式来解决。“导师制”无疑提供了最合适的解决方式。

三、辅导学生而不是管理学生,保持孩子独立的人格。

“导师制”重在一个“导”字:指导、辅导、引导,因此,特别适合解决孩子在成长中产生的各种个性化的问题。这样更具有针对性、个体性、特殊性。也更能达成共性与个性的统一,保持孩子独立的人格。

四、沟通、交流、合作,你导我跟共进步。

导师是与孩子朝夕相处的,最了解孩子,也知道孩子想要什么,最需要什么,因与孩子时时处处的相处,言传身教的力量是无处不在的。导师只需要做好引导,与孩子沟通、交流、合作教师和孩子共同进步。

五、隐性知识的传承。

有许多的学习方式传播的都是显性知识,成为书本中的知识。而“导师制”在施行的过程中,孩子从导师身上学到的往往是无法提炼成文字的隐性知识,比如为人处世的方式、眼神传递的技巧、想问题的思路、动态解决问题的机智、人际交往技巧等等。

 导师制 (1)_副本.jpg

导师制能给孩子带来什么?

首先是导师制能够使隐性知识的传递成为可能。

在孩子学习过程中,最难传授的是隐性知识,而导师制则可以通过导师和学员结合,掌握一些隐性知识。

其次是让孩子获得更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性。

辅导的最终目标与有效教学的终极目标上一致的,即让孩子获得更大的独立性或自主性,从而晨离开初中以后也能成功地在各自己的领域做好自己的事,这种自我作用的能力被称作自主决定,

在导的过程中,教师本身也是一次成长,如何与学生建立起新型的师生关系,怎么让孩子成为一个健康的人,尤其是心理的健康等等,都会成长教师的智慧。

文:黄波

终审:上海新纪元(重庆)学校宣传科

上海新纪元(重庆)学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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